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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天津12月20日電 (記者 張道正)天津市監察局20日印發《關於嚴肅紀律做好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嚴肅紀律做好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工作。嚴禁隨意更改車輛所有人信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用倒簽合同等手段取得小客車註冊登記等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此前,天津市政府15日晚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實行小客車“限購+限行”,16日隨即執行,引發社會廣泛關註。
  為貫徹落實天津市委、市政府關於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工作,嚴肅紀律,強化監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保證小客車總量調控工作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天津市監察局印發了《關於嚴肅紀律做好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該《通知》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了明確:嚴明紀律,切實保障小客車總量調控措施落實;嚴肅執紀,加強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強化監督,確保小客車總量調控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把貫徹落實小客車總量調控的有關決策部署作為一條政治紀律,確保政令暢通。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做好各類車輛核查登記備案管理工作,建立一把手負責制,嚴格落實責任制。各級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職責。
  與此同時,嚴格落實企業、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新增車輛要參加搖號或競價、個人更新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小客車參加增量指標競價的規定;嚴格落實小客車牌照辦理有關規定。嚴禁隨意更改車輛所有人信息;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倒簽合同、變更發票或交款憑證開具時間、提供虛假合同發票等手段,取得小客車註冊登記;嚴禁弄虛作假增存量二手車;嚴禁未取得小客車增量指標而辦理小客車註冊;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動用財政資金參加小客車增量指標競價。對於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通知》強調,各級監察機關要加大對各部門和工作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在落實小客車總量調控措施工作中,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的,要追究黨紀政紀責任;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濫用職權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完)  (原標題:天津市監察局: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嚴禁違法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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